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马静元 我进京正法,被非法抓回当地看守所,由于法学的不深,执著心强,在邪恶迫害中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,现在严正声明:自己所写的“保证”和所有签过的字,家人为我所写的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,并且在以后修炼的路上要深入学法,走好稳健的每一步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26/20398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