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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淑琴 九九年八月份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将修炼心得体会,《转法轮(二)》上交。并将师尊的大照片烧了(当时怕抄家),后来抄家时,为了保护其他的书籍,将一本打印的《洪吟》交了。在我的心中留下了深深的悔恨,真是难以言表,在这里我向伟大的师尊请罪。我要“坚修大法紧随师”,走好自己的每一步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1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26/2039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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