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森、吴秀梅
在劳教所非法关押期间,在高压迫害下,由于学法不深,被迫写了“保证书”,做了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事,现在声明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1/1233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