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培香
本人于2001年被非法劳教,在邪恶的迫害下,我一时糊涂说了些不利于大法的话。对不起大法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1/1233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