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顺香

    在2000年派出所的人到我家让我写“保证”,内容是“保证不去北京、不出外边炼功”等等。当时我坚决不同意,那个年轻片警苦苦哀求我,这时我心性和常人一样,没把自己当成修炼的人,就起了人心,写下了“保证书”。我现在认识到这不是向邪恶“保证”了吗?这种行为完全背离大法,我的行为助长了邪恶的气焰。特此严正声明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在99年邪恶刚开始迫害大法时,我也犯了不可饶恕的大罪,当时心想大法的书这么宝贵,我不能让大法的书落在邪恶的手中,落在邪恶手中它们会对大法不敬,所以我和我丈夫在一天晚上,烧了部份大法书,还有我最尊敬的师父的法像。从表面看是保护法,但实质上是有怕心。声明所做的错事作废。今后我一定做好三件事,不论遇到什么情况,一定紧跟师父正法進程走到最后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2/123401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