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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爱民

    由于自己平时学法不精進,特别是在99年7.20以后,自己受邪恶无耻谣言的蛊惑,且人心太重,曾违心的在单位写过“不修炼大法”的决心书。后因家人坚修大法被非法绑架,受怕心驱使,自己又违心的烧过宝贵的大法书。2004年,在家人的帮助下,我真的有幸又回归到修炼法轮大法的路上,回归到师尊慈悲的呵护中。在此我严正声明:自己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定跟随师尊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在修炼的路上勇猛精進,直至圆满!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2/12340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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