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曹贵英
九九年江氏迫害法轮功,在邪恶的威逼下,儿子为了保护我不被邪恶抓走,替我写了“保证书”,由于法理不清,我没有阻止。在此声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所说、所写的言论通通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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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2/12340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