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爱琴
在1999年7.20以后的邪恶环境里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,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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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2/12340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