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邓小虎
2006年2月22日,在派出所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相信法轮大法好,坚修大法紧随师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2/12340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