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凤
以前所说的一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话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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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2/12340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