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秀梅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以后加倍弥补过错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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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2/12340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