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董菁英 我于96年幸得大法,身心发生巨大改变。99年7.20后,我在压力面前违心的说过“不炼了”、写过所谓的“保证书”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过去所说过、写过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以法为师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6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