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袁德芬
我于92年得大法。在邪恶的迫害下,为了自己的儿子当兵而否认了自己修炼法轮功。对不起师父的苦度。郑重声明:我以前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 从现在开始,坚修大法紧随师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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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3/1235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