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韩玉华
1999年7.20后,由于学法不深,在单位的强迫下,在“不炼法轮功”的条子上签了名,和发了言,对不起师尊和大法,现在我郑重声明:签字和发言作废。一定要抓紧学法,紧跟正法進程,做好师尊交给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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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3/1235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