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守福
我是在1999年以前修炼法轮功的,炼功以后身心受益。99年7.20后恶党支部书记让我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。现在我声明:那个“保证书”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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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3/1235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