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雍红
2001年1月14日夜,我被厂保卫科非法囚禁。15日押送到劳教所進行2个月的洗脑,在洗脑班我说了、写了一些对大法不敬的话。现在深感痛心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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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3/1235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