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孟贤
前年有一次县里来人让签字,村里两次来人让我签字,我没签,事后得知别人给代签了。严正声明:别人代签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3/1235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