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双玲
我是7.20以前得法的,自7.20以后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言一行全部作废。相信师父,相信大法,从今以后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走师父安排的道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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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3/1235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