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玲
在99年7.20后,自己学法不深,产生怕心。在邪恶的威胁下,违心的说“不炼了”。从即日起我严正声明:我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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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3/1235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