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凤兰
在邪恶的压迫下,做了错事,把法轮大法的书、老师的像烧掉了,内心十分懊悔。在同修的帮助下,认清自己的错误,声明作废。我表示今后要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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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3/1235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