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玉荣、刘凤梅
对以前所说“不学大法”,和所做的毁大法书和明慧周刊的言行及对师父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表示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3/1235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