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万强、韩桂荣、刘丙兰、李月芝
对邪恶所说、所写的任何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不动摇,以法为师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3/1235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