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平
7.20时,在邪党欺骗下所签的关于“不上访、不進京、不……”之名,给自己修炼污点。特此公开声明:由单位领导及亲属代本人所签之名和本人的签名一并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4/12355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