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子祥
在劳教所、洗脑班被迫害期间,在压力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别人代笔所写的一切违背大法的东西,一律作废。今后我要继续修炼法轮大法,用实际行动来弥补自己的过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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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4/12355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