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雷秀华
在劳教所邪恶残酷的折磨下,我违心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个合格的真正大法弟子,做好该做的三件事,不辜负师尊的慈悲苦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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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4/12355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