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华、爱华中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的对大法不敬之言,及代别人所写的“担保书”、签的名,全部作废。今后也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,弥补过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4/12355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