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万祥、连妮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4/12355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