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静贞
99年以来,所写的“保证书”,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都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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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4/12355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