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瑞香
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真正实修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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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4/12355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