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海水
在迫害的高压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!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4/12355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