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常一林
99年7月22日,在邪恶的逼迫下,我违心的在恶警准备的文字材料上按了手印。现在知道错了,不该配合邪恶做不符合大法的事。今天严正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今后坚修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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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5/1236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