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钱玉梅
2006年3月下午,恶警将我非法带到派出所,将它们写的所谓“证实材料”拿出来让我签字、画押。我不从,它们就抓住我的手往纸上按。严正声明:邪恶强迫我画的押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5/1236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