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连生、王春龙、闫桂春、高连忠、闫桂娥、张传玉、蔡风华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声明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信师、信法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7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5/1236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