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雄
我在看守所里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以后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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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5/1236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