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费毛荣
2001年,女儿被邪恶非法关押期间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大法不敬的言行,特此声明作废。坚定修炼大法紧随师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5/1236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