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希华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信师、信法,做个真正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5/1236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