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荣秀
在邪恶的迫害下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5/1236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