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生禄、李恩海
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5/1236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