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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娟 我是98年得法的。由于没有深入学法,99年7.20迫害开始时,在学校写了一些“不修炼”的保证书,之后一直到2004年4月份就没有再看过任何大法的书籍,放弃了这段时间的修炼,把自己完全当作一个常人。2004年4月份再次走入大法修炼,在没有长期学法的基础上,去做发真相资料的事,做的时候也是躲躲闪闪,不到一周的时间被恶警抓捕送進监狱,被迫照像、按手印、签字。在对亲情的执著下,又写了“不炼了”的保证。在此声明:自己以前做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。从新回到大法修炼中来,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紧随师尊,正念正行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不负师父的慈悲救度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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