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苑光芬
我在被非法关押期间,家人在邪恶的威胁下替我写了“保证书”,现严正声明一切作废。按大法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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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6/1236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