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国全
我以前所想、所做、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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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6/1236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