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文明、刘凤英、郑健文、郑健侠
不论在什么地方和什么场合,所说、所做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一定要在大法中勇猛精進,弥补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6/1236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