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秀艳 2002年8月24日,我妹妹因为炼法轮功,被派出所恶警抄家,它们抢走了几本大法书、法像等,又把妹妹非法绑架、关押在看守所两个月。为了让妹妹早日出来,我们帮她办了“取保候审”,它们让写“保证书”,当时因为有怕心,我代替妹妹违心的向邪恶写了“不修炼的保证”。我现在非常后悔。声明:我以前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彻底与旧势力决裂,一切听从师父的安排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1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