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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希娥 2005年11月26日晚,遭坏人举报被邪恶非法绑架。我在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,因怕心,顺从了恶人,并在“遵守监规、交五仟元罚款”等邪恶规定上违心的按了手印。做了对不起师父、有损大法的事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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