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继兰
我曾因证实大法而被非法关進了女子劳教所。在劳教所期间,曾经邪悟过,写过“五书”。严正声明:我曾经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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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7/12365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