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焕秀、赵爱凤
1999年7.20期间,邪恶逼迫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名、按的手印,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7/12365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