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玉芹
以前在拘留所,所写的“保证”,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坚决不承认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坚修大法跟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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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7/12365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