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志新
在派出所,所写的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金刚不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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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7/12365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