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闫顺、张秀伶
在1999年7.20以后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以后要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7/12365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