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彭爱玉
在邪恶迫害下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表示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27/123652.html